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出产的加碘食用日晒盐与海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包装规划高度相似,发现这一状况后,海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便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盐业公司的大厨师图画包装的碘盐经过了盐业公司的继续运用以及宣扬和推广,在消费的人中已经有了较高的闻名度,那么被告作为同业经营者,为了进驻海南商场,扩展他的商场气氛,运用与海南当地闻名的食盐出售企业相似的包装来出售食盐,片面上就具有攀交别人品牌闻名度的歹意,客观上亦容易形成大众发生混杂和误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12日做出判定,限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于判定收效之日起立马中止在其出产、出售的碘盐产品上运用与海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产、出售的“生命之花”加碘食用盐附近似的包装、装潢行为,并补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费用合计70万元。据了解,该案是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树立后,审理的首例不正当竞争胶葛案子。
为展现海口知识产权法庭树立一年以来获得的效果,近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口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里边触及了多个典型事例。据统计,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海口中院及琼山法院、城郊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子1720件,结案率62.44%,知识产权案子类型包含民事案子、刑事案子和行政案子。海口中院表明,下一步他们将经过树立表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危害补偿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胶葛多元化处理机制等方面,为营建杰出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服务咱们海南自贸港的立异开展,打造知识产权维护的新高地 ,招引知识产权到海南来运用、转让和立异开展,其次是对知识产权案子进行专业化审理,但凡与知识产权司法维护有关的各类胶葛悉数由知识产权法庭来统辖和审判履行,全民推广知识产权审判的三合一。